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促进广东前海南沙横琴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14年)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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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广东前海南沙横琴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对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广州南沙新区、珠海横琴(以下简称深圳前海、广州南沙、珠海横琴)开发建设的指导、协调和服务,经国务院同意,建立促进广东前海南沙横琴建设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促进广东前海南沙横琴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对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广州南沙新区、珠海横琴(以下简称深圳前海、广州南沙、珠海横琴)开发建设的指导、协调和服务,经国务院同意,建立促进广东前海南沙横琴建设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