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19年) 二、
二、 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卫生健康委、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统计局、医保局、银保监会、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部门和单位组成,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由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完成召集人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有关司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司局负责同志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