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广东大亚湾核电站专用码头对外国籍船舶开放等问题的复函(2006年)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广东大亚湾核电站专用码头对外国籍船舶开放等问题的复函(2006年) 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关于岭澳核电站二期工程建设期间大亚湾核电站专用码头对外国籍船舶开放等问题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同意,现函复如下: 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关于岭澳核电站二期工程建设期间大亚湾核电站专用码头对外国籍船舶开放等问题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同意,现函复如下: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