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在上海等9个城市开展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的复函(2015年) (一)
(一)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市场化改革为方向,以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主线,以创新转型为引领,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厘清政府与市场、中央与地方、政府部门之间、政府与中介组织的关系,探索建立规则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畅通高效的内贸流通体系和分工明确、权责统一、协调高效的内贸流通管理体制,努力增强内贸流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