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上海外高桥保税区与外高桥港区联动试点的复函(2003年) 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上海外高桥保税区与外高桥港区联动试点的复函(2003年) 二、 二、 物流园区要充分发挥保税区政策优势和港口区位优势,专门发展仓储和物流产业,区内不得开展加工贸易业务。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