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各地不得自行提高企业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的通知(2001年) 一、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各地不得自行提高企业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的通知(2001年) 一、 一、 各地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继续做好“两个确保”工作的要求,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能出现新的拖欠。未经批准,各地区不得自行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目前正在酝酿自行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的地区,要立即停止,严格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进行。部分地区自行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待遇水平所增加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由当地政府自行解决,中央财政不予补助。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