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取消全国运动会由北京、上海、广东轮流举办限制的函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取消全国运动会由北京、上海、广东轮流举办限制的函(2000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办公厅 效力 现行有效 国家体育总局: 你局《关于申请放开全国运动会由北京、上海、广东三地轮流举办限制的请示》(体竞字〔2000〕138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批准,现就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 同意取消全国运动会由北京、上海、广东三地轮流举办的限制,允许有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举办全国运动会。 二、 申请和举办全国运动会,要本着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勤俭效能的精神,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和申办省、自治区、直辖市“共同举办、共同负担、地方自筹为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