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2014年) 四、 推动公共服务领域率先推广应用 (十四)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2014年) (十四) 四、 推动公共服务领域率先推广应用 (十四) 推进党政机关和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使用新能源汽车。2014—2016年,中央国家机关以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的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车辆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以后逐年扩大应用规模。企事业单位应积极采取租赁和完善充电设施等措施,鼓励本单位职工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发挥对社会的示范引领作用。 (十三)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