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2015年) (二十三)

(二十三) 落实工作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和公益性事业,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及工作重点,出台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落实部门职责分工及进度安排,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商务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地方工作的检查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