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工作的通知(2016年) 四、 组织领导 (十二) 加强资金保障和督促检查。各级新闻出版广电、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能,提高服务水平。要按照职责统筹安排所需资金,加强资金管理和审计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加强基层队伍和人员培训,使广播电视专兼职人员掌握必备的专业技能;加强工程监督管理和验收检查,确保广播电视服务质量和水平。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工作的通知(2016年)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6〕79号)同时废止。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四、 组织领导 (十二) 加强资金保障和督促检查。各级新闻出版广电、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能,提高服务水平。要按照职责统筹安排所需资金,加强资金管理和审计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加强基层队伍和人员培训,使广播电视专兼职人员掌握必备的专业技能;加强工程监督管理和验收检查,确保广播电视服务质量和水平。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6〕79号)同时废止。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16年4月5日 引用法条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通知(2006) (十二)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