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海水淡化产业的意见(2012年) 三、 政策措施 (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海水淡化产业的意见(2012年) (二) 三、 政策措施 (二) 实施金融和价格支持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创新信贷品种和抵质押方式,加大对海水淡化项目的信贷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海水淡化企业采取发行股票、债券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拓展融资渠道;引导民间资本合理、规范地进入海水淡化产业。在沿海地区,特别是沿海缺水地区和海岛,加快建立能够反映资源稀缺性、科学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提高供水企业使用海水淡化水的积极性,推动海水淡化产业加快发展。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