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产业的指导意见(2018年) (十七)
(十七) 深化国际合作。推动体育竞赛表演组织机构与国际体育组织等建立合作机制。依法为外国运动员、赛事组织管理人员、国际技术官员等各类人员来华提供必要的签证便利,为参赛运动船艇、飞行器、汽车、摩托车、自行车等体育器材出入境提供便利,为参赛体育器材提供航空、铁路等托运服务。结合“一带一路”建设及多双边和区域经贸合作,积极开展体育竞赛交流活动,按规定申办、举办各类国际体育赛事。(体育总局、外交部、公安部、海关总署、交通运输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