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意见(2021年) 五、
五、 组织落实
各地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协调配合,按照本意见提出的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配套措施,及时部署落实。各地区要将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纳入相关规划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范畴,落实地方财政支出责任,支持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认真抓好任务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出台相应支持政策,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国家邮政局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国务院。
国务院办公厅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