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意见(2021年) (三)
(三) 加快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补短板。各地区依托县域邮件快件处理场地、客运站、货运站、电商仓储场地、供销合作社仓储物流设施等建设县级寄递公共配送中心;整合在村邮政、快递、供销、电商等资源,利用村内现有公共设施,建设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鼓励有条件的县、乡、村布设智能快件(信包)箱。推进乡镇邮政局(所)改造,加快农村邮路汽车化。引导快递企业总部加大农村寄递网络投资,规范管理农村寄递网点,保障网点稳定运行。统筹用好现有资金渠道或专项政策,支持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邮政局、国家乡村振兴局、供销合作总社、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等相关单位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