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2011年) 三、 保障措施 (九)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2011年) (九) 三、 保障措施 (九) 完善财税政策。各级人民政府要增加财政投入,通过投资入股、产权回购回租、公建配套等方式,改造和新建一批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菜市场,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要。在农产品主产区、集散地和主销区,升级改造一批带动力强、辐射面广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产品加工配送中心。发挥财政资金引导示范作用,带动和规范民间资本进入农产品流通领域。完善农产品流通税收政策,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 三、 目录 (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