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2018年) 八、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2018年) 八、 八、 加强组织领导 (二十) 严格落实责任。将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纳入长江流域地方人民政府绩效及河长制、湖长制考核体系,进一步明确长江流域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水生生物保护方面的主体责任,根据任务清… (二十一) 强化督促检查。农业农村部等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适时督查和通报相关工作落实情况。对在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按照国家有关规… (二十二) 营造良好氛围。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定期公开长江水生生物和水域生态环境状况,接受公众监督。积极开展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宣传,鼓励各类媒体加大公益广告投放力度。加强长江渔… 国务院办公厅 (十九) 目录 (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