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私募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2026年) 六、
六、 保障措施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要会同有关单位充分发挥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等机制作用,做好统筹协调,强化行政监管效能,增强私募基金监管力量。国务院发展改革、财政、国资监管、金融管理等有关部门以及省级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做好协同配合。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加强政策宣传引导,持续开展培训和经验交流,全面落实各项任务。
国务院办公厅
2026年6月3日
(本文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