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通知(2004年) 三、
三、 抓好规划编制工作,促进湿地保护事业健康发展
湿地保护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国务院已原则同意《全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2002—2030年)》作为今后湿地保护的指导意见,林业局要尽快会同有关部门编制2004—2010年全国湿地保护工程实施规划,明确建设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各地要抓紧编制本地区的湿地保护规划,明确奋斗目标、建设布局、重点项目和政策措施,并纳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认真组织实施。要通过编制和实施湿地保护规划,把湿地保护的任务落实到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到具体湿地,把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要坚持以系统工程和综合治理的方法确保湿地保护任务的落实。各地编制和修订湿地保护规划时,必须加强相关部门的协调,做好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海洋功能区划的衔接,确保自然湿地能够得到有效保护和恢复。要做到水资源利用与湿地保护紧密结合,统筹协调区域或流域内的水资源平衡,充分兼顾湿地保护等生态用水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