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民办高校规范管理引导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的通知(2006年) 一、

一、 充分认识加强民办高校规范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我国民办高校发展迅速并取得很大成绩,成为高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对于满足人民群众接受高等教育的多样化需求,为国家培养各类适用人才,以及深化高等教育办学体制改革,具有重要的积极作用。同时,必须清醒看到,一些民办高校在招生、管理、教学等方面存在不少混乱现象和严重问题。近一段时间来,有些地方的民办高校相继发生因学籍、学历、收费等问题而导致的学生群体性事件,经过地方党委、政府和高校的努力,这些事件已经平息,正常的教学秩序已经恢复。这些事件的发生,既是民办高校发展进程中出现的问题,也是民办高校深层次矛盾长期积累的结果,集中反映了一些民办高校办学指导思想不端正,内部管理体制不健全,法人财产权不落实,办学行为不规范,也反映了一些地方政府对民办高校疏于管理、监管不到位。这些问题如不引起高度重视并及时解决,势必影响民办高等教育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各级政府要按照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要求,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把规范管理民办高校、促进其健康发展,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