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核电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2018年) ——完善机制,强化领导。建立核电标准化工作领导协调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在核电标准体系建设、实施、监督、科研、国际合作等方面发挥领导和协调作用。

——完善机制,强化领导。建立核电标准化工作领导协调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在核电标准体系建设、实施、监督、科研、国际合作等方面发挥领导和协调作用。

——部门联动,加强实施。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在核电项目核准等环节积极引导和推动我国核电项目采用自主核电标准。

——统筹规划,自主统一。全面覆盖我国各压水堆核电机型的技术需求,兼顾其他堆型需求,以自主技术为基础,充分利用核电工程建设经验和研究成果,制定自主统一核电标准,持续完善标准体系,提升自主化水平。

——国际合作,助力出口。分层次、有重点地与相关国际标准组织、国家和地区开展核电标准化国际合作与交流,接轨国际,提升核电标准国际影响力,助推核电“走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