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2015年) (十七)

(十七) 健全监管执法机构。2016年底前,所有的市、县级人民政府要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落实监管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强化安全生产基层执法力量,对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结构进行调整,3年内实现专业监管人员配比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各市、县级人民政府要通过探索实行派驻执法、跨区域执法、委托执法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和规范乡镇(街道)及各类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