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工作的意见(2026年) (十)

(十) 强化行政审批源头把关。履行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对审批事项中涉及消防安全的法定条件要依法严格审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不得批准开办和运营。严格依据详细规划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优化对既有建筑更新改造的规划管理。严格建设工程相关许可证照审批,强化既有建筑改造利用特别是高风险项目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加强小型工程项目规划建设使用审批管理,提高备案项目抽查比例。制定与公共消防安全密切相关的电动自行车、锂电池、电器产品、建筑绝热用聚氨酯泡沫材料等产品标准时提高安全要求。强化消防产品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抽查检查,严格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