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2014年) (十七)
(十七) 落实地方责任。各地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纠正“重地上轻地下”、“重建设轻管理”、“重使用轻维护”等错误观念,加强对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省级人民政府要把城市地下空间和管线建设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监督、指导和协调力度,督促各城市结合实际抓好相关工作。城市人民政府作为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职责,统筹城市地上地下设施建设,做好地下空间和管线管理各项具体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对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工作不力、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