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2023年) 三、 做实常态化监管 (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2023年) (三) 三、 做实常态化监管 (三) 推进日常监管常态化。研究制定医保基金使用日常监管办法,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细化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和要求。出台统一明确的监督检查事项清单、检查工作指南等,提高日常监管规范化水平。合理制定并严格执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对数据指标异常的定点医药机构加强现场检查,对上级部门交办的问题线索、举报投诉涉及的定点医药机构开展现场核查,依法依规处理。强化医保经办支付环节费用审核,落实日常核查全覆盖。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