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2016年) 四、 完善个人信息安全、隐私保护与信用修复机制 (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2016年) (三) 四、 完善个人信息安全、隐私保护与信用修复机制 (三) 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建立个人公共信用信息纠错、修复机制,制定异议处理、行政复议等管理制度及操作细则。明确各类公共信用信息展示期限,不再展示使用超过期限的公共信用信息。畅通信用修复渠道,丰富信用修复方式,探索通过事后主动履约、申请延期、自主解释等方式减少失信损失,通过按时履约、志愿服务、慈善捐助等方式修复信用。 (二)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