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三峡工程建设期三峡水库管理的通知(2004年) 四、 三峡水库生态保护和建设 (十五)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三峡工程建设期三峡水库管理的通知(2004年) (十五) 四、 三峡水库生态保护和建设 (十五) 湖北省、重庆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三峡电站投产后缴纳税款依法留给地方部分的管理,支持三峡库区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 (十四) 目录 (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