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三峡工程建设期三峡水库管理的通知(2004年) 二、 三峡水库的调度 (六)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三峡工程建设期三峡水库管理的通知(2004年) (六) 二、 三峡水库的调度 (六) 三峡水利枢纽围堰发电期内,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水利部、交通部、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三峡总公司应按《三峡(围堰发电期)~葛洲坝水利枢纽梯级调度规程》、《三峡工程围堰发电期通航管理办法》、《长江三峡水利枢纽水上交通管制区域通航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分别对三峡水利枢纽进行防洪、发电、航运调度和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发电调度与航运调度应相互协调,当与防洪调度发生矛盾时应服从防洪调度。 建设期内、围堰发电期后的水库调度规程另行制定。 二、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