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投资管理方式建立协同监管机制的若干意见(2015年) 五、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投资管理方式建立协同监管机制的若干意见(2015年) 五、 五、 落实监管责任 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地方政府的监管职责,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把监管责任落到实处。 (一) 落实部门监管责任。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要根据法律法规和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总量控制目标、技术政策、准入标准等,对投资项目进行监管。国土(海洋)资源、城乡规划… (二) 明确地方监管责任。在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同时,地方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按照“权力与责任同步下放”、“谁承接、谁监管”的要求,强化权力下放后的监管意识,积极探索创… (三) 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总量控制目标、区域污染物行业排放总量、技术政策、准入标准等,将其作为监管的依据和重要内容… (二)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