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2017年) (二十三)

(二十三)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投资环境。推动公路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工作,为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创造条件。加快修订相关规定,适当放宽对农村小型基础设施投资项目管理“四制”要求。(交通运输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国务院法制办等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