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2019年) (十四)

(十四) 加强组织领导。农田建设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强化省级政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的责任制,抓好规划实施、任务落实、资金保障、监督评价和运营管护等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要全面履行好农田建设集中统一管理职责,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水利、人民银行、银保监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做好规划指导、资金投入、新增耕地核定、水资源利用和管理、金融支持等工作,协同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营造农田建设良好氛围。(农业农村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