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通知(2021年) (九)
(九) 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制定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问责办法,明确责任追究主体、内容、程序等,完善监督保障措施。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和稽察等部门作用,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持续开展水库专项检查、暗访督查、稽察督导和质量巡检,督促有关地方依法依规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对落实不力的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实施责任追究。(水利部牵头负责)
各有关方面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职责分工和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细化实化各项政策措施,确保落地见效。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水利部要加强对本通知落实工作的跟踪督促,重大情况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国务院办公厅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