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工作的通知(2020年) (一)

(一)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本次专项行动是稳定长江禁捕秩序、加强水域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沿江各省(直辖市)要成立由公安机关、农业农村(渔政)部门牵头,发展改革、交通运输、水利、市场监管、网信、林草等部门和单位参加的联合指挥部,制定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各项执法任务,并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分解任务、传导压力,实现责任全覆盖,确保取得实效。沿江各省(直辖市)要于2020年7月10日前确定指挥部成员、联络员,并将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报送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农业农村部长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