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工作的通知(2020年) 三、 组织实施 (五)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工作的通知(2020年) (五) 三、 组织实施 (五) 开展考核检查。沿江各省(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把长江流域禁捕工作作为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约束性任务,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和河长制、湖长制等目标任务考核体系。加强督促落实,建立定期通报和约谈制度,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弄虚作假的地区、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问责追责。 (四) 目录 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