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制止违规建设电站不力并酿成重大事故的通报(2006年) 四、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制止违规建设电站不力并酿成重大事故的通报(2006年) 四、 四、 各地区、各部门都要从这起事件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要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增强全局观念,认真贯彻中央各项宏观调控政策措施,坚决维护中央宏观调控的权威性,加强纪律,确保政令畅通。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国务院办公厅 二〇〇六年八月十八日 三、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