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2019年) 二、 主要政策 (五)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2019年) (五) 二、 主要政策 (五) 确保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假期限执行。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2012) (四) 目录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