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2019年) 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2019年) 二、 二、 主要任务 (四) 全面落实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基层政府(包括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国土空间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 (五) 编制完成其他领域标准指引。国务院部门要参照试点做法,结合本部门主要职责,确定涉及基层政务公开的其他领域,围绕公开什么、由谁公开、在哪公开、如何公开等内容,于20… (六) 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基层政府要构建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优化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 (七) 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基层政府要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栏等平台作用,更多运用信息化手段做好政务公… (八) 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基层政府要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开。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 (九) 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基层政府要立足直接服务人民群众的实际,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信… (十) 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基层政府要及时传递党和国家相关政策,准确解读本地贯彻执行措施。认真落实政策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工作机制… (十一) 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基层政府要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和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