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2018年) 三、 健全审核工作机制 (八)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2018年) (八) 三、 健全审核工作机制 (八) 完善审核工作方式。审核机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采用多种方式进行合法性审核,提高质量和效率。对影响面广、情况复杂、社会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如审核过程中遇到疑难法律问题,要在书面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采取召开座谈会、论证会等方式听取有关方面意见。要建立健全专家协助审核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和有关专家作用。 三、 目录 (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