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2015年) 6.

6. 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省级人民政府、地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15年启动,2016年12月底前完成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