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2022年) 二、 依法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四)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2022年) (四) 二、 依法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四) 统一清单编制要求。各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应当逐项明确事项名称、主管部门、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基本要素。各地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中上级设定、本地区实施的事项及其基本要素,不得超出上级清单的范围,确保事项同源、统一规范。省、市、县三级清单应当于2022年底前编制完成。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全国行政许可管理系统,将国家、省、市、县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全部纳入系统管理。 (三)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