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2021年) 三、 保障措施 (二十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2021年) (二十二) 三、 保障措施 (二十二) 优化人事管理。科学核定履行审评、检查、检验、监测评价、标准管理等职能的技术机构人员编制数量。设立首席科学家岗位,引进具有国际监管经验、熟悉中国产业实际的高级专业人才。创新完善人力资源政策,在公开招聘、岗位设置、职称评聘、薪酬待遇保障等方面强化政策支持力度,破除人才职业发展瓶颈。合理核定相关技术支撑机构的绩效工资总量,在绩效工资分配时可向驻厂监管等高风险监管岗位人员倾斜,更好体现工作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 (二十一) 目录 (二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