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2015年) (二十)

(二十) 探索建立学校美育评价制度。各地要开展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抓好一批试点地区和试点学校,及时总结推广,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实施中小学校美育工作自评制度,学校每学年要进行一次美育工作自评,自评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纳入校长考核内容,并通过当地教育部门官方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示自评结果。制定符合高校艺术专业特点的教育教学评价标准。建立学校美育发展年度报告制度,各级教育部门每年要全面总结本地区各级各类学校美育工作,编制年度报告。教育部应委托第三方机构研究编制并发布全国学校美育发展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