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链条打击涉烟违法活动的意见(2025年) (一)

(一) 有效推进境外烟草制假源头打击。加强我国与有关国家执法协作,将打击涉烟违法活动纳入外交日常工作、执法司法合作等。加强跨境涉烟犯罪形势研判和风险预警,针对境外重点区域的制假窝点、走私团伙、重点人员实施源头打击,着力推进境外调查取证、追赃追逃、商标保护和打击非法生产、知识产权维权等工作,严厉打击境外假冒中国烟草品牌行为,坚决查处流入、流经我国的非法烟草,从严惩治烟草走私等违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