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电力迎峰度夏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电力迎峰度夏工作的通知(2004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办公厅 效力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宏观调控的政策措施,加强经济运行调节,推进结构调整,使经济生活中的突出问题有所缓解,国民经济继续保持快… 一、 有保有限,强化电力需求侧管理 二、 区别对待,运用价格杠杆调节电力供求 三、 加强调度和协调,充分发挥现有设施能力 四、 切实做好电力迎峰度夏保障工作 五、 高度重视安全生产 六、 加快建设一批见效快的煤电油运项目 七、 大力推进节能降耗 八、 做好当前运行调节与长远建设的衔接 九、 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