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发布工作的通知(2018年) 一、

一、 对象和内容

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国务院各部门办公厅(室)要编制发布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政府网站监管年度报表》,主要包括网站抽查、安全检查、网站开设整合、“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留言办理、假冒政府网站处置、人员培训等情况。

各级各类政府网站要编制发布《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主要包括信息发布、专栏专题、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安全防护、移动新媒体、创新发展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