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2018年) 一、

一、 分级权威发布。建立以中央、省、市三级为主的政府公报体系,坚持传达政令、宣传政策、指导工作、服务社会的办刊宗旨,形成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权威发布平台。国务院公报应及时刊登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逐步实现统一刊登国务院部门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省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要办好本级政府公报,统一刊登本级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所属部门规范性文件,逐步做到施行前刊登。其他市、县级人民政府可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办政府公报,地方政府所属部门以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不办政府公报。政府公报原则上不刊登上级政府及上级政府所属部门文件,不得刊登商业性广告。要加强对公报刊登内容的校对审核,杜绝责任差错,确保公报准确性;参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统一公报编排格式,增强公报规范性;缩短出刊周期,优化出刊方式,提高公报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