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2013年) 二、 抓紧编制规划 (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2013年) (三) 二、 抓紧编制规划 (三) 合理确定建设标准。各地区应根据本地降雨规律和暴雨内涝风险情况,合理确定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标准,在人口密集、灾害易发的特大城市和大城市,应采用国家标准的上限,并可视城市发展实际适当超前提高有关建设标准。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要根据近年来我国气候变化情况,及时研究修订《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等标准规定,指导各地区科学确定有关建设标准。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