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务院各部门分流人员学习培训后工作安排等问题的通知(2000年) 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务院各部门分流人员学习培训后工作安排等问题的通知(2000年) 三、 三、 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顾全大局,积极接收学习培训后的分流人员。机关和事业、企业单位及社团组织需要补充人员时,要优先从经过学习培训、符合职位或岗位要求的分流人员中选用。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