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2014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办公厅 效力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二、 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 三、 鼓励小型微型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四、 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 五、 深入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 六、 加强就业指导、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 七、 进一步创造公平的就业环境 八、 推动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机制 九、 加大宣传工作力度 十、 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