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的指导意见(2018年) (五)

(五) 水利领域。加快建设一批引调水、重点水源、江河湖泊治理、大型灌区等重大水利工程,推进引江济淮、滇中引水、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碾盘山水利水电枢纽、向家坝灌区一期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加快推进中小河流治理等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水利部牵头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