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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二十三) 强化人才培养。支持大专院校和职业学校开设通用航空类专业,培养飞行、适航、航空器和发动机制造维修等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鼓励社会资本投资通用航空培训机构,多层次、多渠道提升高层次人才的联合培养能力。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2016年) 国务院办公厅

七、 保障措施
(二十三) 强化人才培养。支持大专院校和职业学校开设通用航空类专业,培养飞行、适航、航空器和发动机制造维修等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鼓励社会资本投资通用航空培训机构,多层次、多渠道提升高层次人才的联合培养能力。

国务院办公厅

2016年5月13日

(二十三)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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